明朝的内阁制,宛如一部权力运作的精巧戏剧,在皇帝与百官之间搭建了一个独特的桥梁。由于明朝独创的内阁制度,皇帝得以从政务的繁重束缚中解脱出来,追求自己的兴趣爱好。想象一下皇帝们放飞自我的场景:养豹房中的奇珍异兽,施展木工技艺成为艺术达人,甚至尝试炼取长生不老的仙丹。
在明朝之前的时代,丞相是皇帝的重要助手,分担政务。丞相的存在也威胁到了皇帝的专权统治。从秦朝开始,皇权与相权的斗争成为历朝历代政治斗争的主线。朱元璋建立明朝后,通过胡惟庸案彻底废除了丞相制度,将国家大权集中在自己手中。所有的事情都亲自处理,确实压力山大。
朱元璋这位基层出身的开国皇帝,对人才和事务有着清晰的认知,处理器国家大事得心应手。但后来的皇帝多为含着金汤匙长大的,缺乏朱元璋的丰富阅历和能力。于是,内阁应运而生,成为皇帝的私人秘书班,提供票拟建议。当有事务需要处理时,官员先上书朝廷,再由内阁大臣查看。这些大臣一般由六部长官朝中重臣兼任,他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见解,票选拟定几条建议,呈给皇帝决策。皇帝满意后,会用朱砂笔在折子上写下自己的意见并盖上玉玺,这就是内阁制度的形成过程。
必须强调的是,明朝的内阁制与现代国家的内阁制有着本质的不同。第一,明朝的内阁制并非写在“宪法”上的成文制度,而是从明成祖时期开始形成的一种行政习惯,不具有法律约束的效力。皇帝可以随意选用辞退内阁大臣。第二,明朝内阁只有票拟的权力,决策权依然在皇帝手中。没有皇帝的同意,内阁大臣无法发布具有效力的决议。
尽管内阁承担了以往丞相的职责,但并没有丞相的权力。有了内阁的帮助,明朝的皇帝越来越“懒”,甚至懒得做决策。他们索性将批红的权力交给了身边的太监,让司礼监和内阁商量着来。掌握批红权力的司礼监变成阉党。如果大监不批红,那么内阁就无法行事。
明朝的皇帝之所以敢把批红的权力交给太监,是因为他们大多不担心太监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与前朝不同,明朝的太监仅仅是太监,不会出任官职,更不会掌握兵权。明朝太监的权力完全来自于皇帝。像魏忠贤、刘瑾这样的出名大宦官,在皇帝眼里不过是条狗,随时可以被替换。
由于内阁大臣和太监的“通力合作”,明朝中后期的皇帝才可以长期不上朝,而皇权却不会受到威胁。这一制度的设计巧妙之处就在于它确保了皇权的稳固,同时也为皇帝处理政务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