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溺亡家属索赔遭拒

奇闻趣事 2025-04-12 22:59www.kangaizheng.com童年趣事

日期回溯至2020年9月14日,在江苏昆山的某个小区内,业主陈某偶然发现一名陌生男子秦某某试图撬开一扇门进行盗窃。他立刻通知了物业公司,物业保安随即展开追赶。在追逐过程中,秦某某出人意料地跳入小区附近的河道,最终不幸溺亡。

事后,秦某某的家属对物业公司提起了诉讼,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总计158万元。经过严格的法律审理,法院最终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的核心依据主要有三点:

关于保安行为的合法性。法院认定物业保安的追赶行为完全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未采取任何暴力或威胁的手段。在整个过程中,保安与秦某某并未发生任何肢体冲突。当发现秦某某跳河后,保安们立即呼喊并尝试施救,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法院认为秦某某的死亡是他自己主动跳河这一自陷风险行为导致的,与物业保安的履职行为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从秦某某身上搜出的其他业主被盗的财物,如首饰和现金等,进一步证实了他盗窃的事实。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判决强调法律不应为违法行为买单。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存在过错为前提,而在此事件中,物业公司并无过错。

这一事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评价。大多数舆论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死者为大”并不等于“死者有理”,法律需要维护公平正义,不能变相鼓励违法行为。该案对于明确履职行为与侵权责任的界限,对于类似案件的责任认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截至2025年3月,没有公开信息显示家属提起上诉或获得其他形式的救济。法院的判决维持了原判,此案已经成为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生效裁判。这一事件不仅是对法律的严峻考验,也是对社会道德和公众认知的一次深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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