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状告《壹周刊》侵权案终审败诉 不得上诉
奇闻趣事 2025-03-24 21:05www.kangaizheng.com童年趣事
林志玲:豪宅照引发争议尘埃落定
据台湾媒体报道,名模林志玲因不满《壹周刊》在四年前刊登其豪宅内部装潢照片,并对她的装潢目的做出猜测性评价,如“封奶收山、心急嫁人”,对该刊物及其副总编辑宋筱玲等人提起了名誉和住宅权的法律诉讼。但台湾地区高等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壹周刊》的行为并未构成妨害名誉和侵入住宅的行为,维持无罪判决。
这场官司历经多年,如今终于尘埃落定。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壹周刊》所刊登的照片来源于香港《壹本便利》(后改名为《FACE》),且报道内容只是关于林志玲的交友状况和日常生活,没有损害她的名誉。“封奶”这一说法在报道中只是一种通俗的表述方式,并没有贬损林志玲的意思。《壹周刊》的行为并未构成诽谤。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壹周刊》法务主任叶锡波表示,他们感谢法院公正的判断。他表示,他们所刊登的照片和报道内容都是出于关心林志玲的生活需求,并顺应读者的期待。而林志玲的助理Gaby则未能对此判决做出回应。
回顾这一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公众对于名人的私人生活一直保持着高度的关注。而林志玲此次的诉讼也让我们看到,公众人物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同样具有坚定的决心。虽然此次诉讼并未对任何一方造成实质性的损失,但它无疑提醒我们,尊重每个人的隐私和名誉是每个人都应有的权利。媒体在报道公众人物的私人生活时也应该更加审慎和尊重,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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