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岭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秦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获批)

奇闻异事 2024-12-21 16:39www.kangaizheng.com诡异事件

秦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获批,十大公园亮点一览

随着最新规划的获批,秦岭国家公园的十大亮点公园逐渐进入公众视野。这些公园不仅承载着自然生态的宝贵价值,更是中华文明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见证。

一、三江源国家公园:青藏高原腹地的一颗璀璨明珠。它囊括了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三大园区,总面积达惊人的12.31万平方千米。这里平均海拔超过4500米,广袤的雪原、众多的河流、沼泽与湖泊构成了独特的自然风貌。园内的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扎陵湖、鄂陵湖等景点更是令人向往。

二、大熊猫国家公园:守护国宝大熊猫的家园。横跨四川、甘肃、陕西三省,规划面积达27134平方千米。这里不仅是保护大熊猫的重要基地,更是众多野生动植物的家园。核心保护区覆盖了现有的大熊猫自然保护区,涉及大熊猫及区内8000多种野生动植物,展示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三、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中国东北虎、东北豹的重要栖息地。这里是它们种群数量较多、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也是北半球温带区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公园内分布着多种高等植物和野生脊椎动物,还有众多自然保护地类型的景点。

四、神农架国家公园:位于湖北西北部的神秘之地。这里拥有被称为“地球之肺”的森林生态系统,以及多种珍稀濒危物种。神农架是中国特有属植物丰富的地区,被誉为世界生物活化石的聚集地。

五、钱江源国家公园:浙江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公园内不仅有多种野生动植物和鸟类,还景观资源丰富,被列入“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名单。

湖南南山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长城国家公园等也各具特色,分别展示了中国不同地域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湖南南山国家公园人文与自然景观丰富,武夷山国家公园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长城国家公园则融合了自然与历史文化,见证了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

探秘中国独特国家公园:长城、普达措与祁连山

我们带你领略长城国家公园的魅力。总面积59.91平方公里的公园,试点工作的核心在于整合现有的禁止开发区域体制机制,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和保护。这一举措旨在解决各类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范。位于北京市延庆区的这片土地,承载着厚重的历史与自然遗产。

接下来,我们转向云南省的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该公园位于滇西北“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中心地带,主要由碧塔海自然保护区和哈巴片区之属都湖景区构成。普达措国家公园拥有湖泊湿地、森林草甸、河谷溪流以及珍稀动植物等,原始生态环境保存完好,是香格里拉旅游的重要景点之一。

再来到青海省和甘肃省交界的祁连山国家公园。总面积5.02万平方公里的公园,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森林、草原、荒漠、湿地在这里均有分布,公园还入选了“2020世界避暑名山榜”和“2020中国避暑名山榜”。

现在,我们聚焦于陕西秦岭国家公园的创建进展。秦岭国家公园的创建已获得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正式批复,标志着秦岭核心资源将得到更为原真性和完整性的保护。这里保存了许多古老、珍稀、特有的野生动植物物种。接下来,陕西将推进多项重点工作,包括确定边界范围、分区,调处矛盾冲突,提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秦岭保护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为秦岭国家公园的管理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目前,秦岭国家森林公园正常开放,这里景色绚丽,高等植物和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我们推荐的太白国家森林公园,是开发较早的森林公园之一,供游客玩水、拍照,体验高山杜鹃和火山喷发的壮观景象。

6. 秦岭中央公园的最新动态

漫步在大唐芙蓉园,感受历史的沉淀与自然的韵味。雁塔东苑、雁塔西苑、南苑,每一苑都有其独特的故事。西安的植物园、兴庆公园、革命公园等,如绿色的肺叶,为这座古城注入生机。而即将新建的城市公园,如星河中央公园、星河运动公园等,正跃跃欲试,准备为市民带来更多的绿意与欢乐。

7. 秦岭国家公园的宏伟蓝图(2017-2026)

今天,我作为一名生活类创作者,来给大家解读秦岭国家公园的总体规划。你是否知道,这个世界级公园的建设已经悄然展开?从万里长城的雄伟到埃菲尔铁塔的浪漫,从西藏布达拉宫的神秘到印度泰姬陵的壮丽,再到圣彼得教堂的庄严,每一处都承载着人类文明的印记。而秦岭国家公园,将成为我们中华文化的新名片。让我们一同期待其规划的实现。

8. 秦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进展如何?

秦岭九寨沟,一处自然与人文交织的绝美之地。它以自然风景的保护为主,被誉为中国的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和国家AAAAA级景区。这里的森林覆盖率超过80%,是一条保护生态、展示自然之美的绝佳之地。关于秦岭国家公园的总体规划的审批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让我们一起期待其未来的辉煌。

9. 秦岭国家公园的范围与规划

秦岭东西绵延一千多公里,壮观而辽阔。由于规模庞大,公园的开发只能分段进行。每一段都有其独特的魅力与特色,等待着我们去探索与发现。

10. 秦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公示揭晓

根据最新条例规定,秦岭国家公园的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已经明确划分。核心保护区包括海拔较高的区域、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等。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也都有明确的界定。《条例》还明确了产业准入清单制度,确保公园的生态保护得到有效执行。这一规划的公示,标志着秦岭国家公园的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让我们共同期待其未来的辉煌与美丽。

《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要实行产业准入清单制度。这项制度由省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手制定,根据国家和本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列出适合在这些区域发展的产业清单,报请省人民批准后公布。各级需根据这份清单,严格审批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管。

在秦岭主梁以北的地区,开山采石是绝对禁止的。《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强调。

《条例》对植被、水资源、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及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都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对于核心保护区与重点保护区内水电站的建设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在这两个区域内,新建水电站是严格禁止的。对于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水电站,将组织对其进行评估整治,必要时会要求其退出并恢复生态。

《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内禁止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和现有采石企业,也必须按照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出。

关于秦岭文化生态公园的建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涵盖了从总则到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其第一章总则中明确指出了制定该条例的目的,那就是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改善其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生态功能。为了更好地进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人民设立了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该委员会的主任由省长担任,其机构设置及具体工作职责由省人民规定。各级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各有职责,共同致力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 概述管理机构职责

秦岭内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域的管理机构,均肩负着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职责。这些机构需按照其职责范围,全面负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生态环境的健康与稳定。

第二章 财政支持与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水源涵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生态系统监测、维护和修复等综合管理工作。还依法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章 生态保护补偿与多元化投融资

为了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省人民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地区给予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和支持建立多元化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媒体和有关部门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章 规划与表彰奖励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结合国家和本省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依法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并报请批准后公布实施。规划包括长期和短期目标、保护重点区域、主要任务等内容,并绘制保护示意图向社会公布。对于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严格管理与监督

涉及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手续。各类区域和专项规划也应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确保秦岭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提高公众参与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专项规划与区域划分

为了深入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一系列专项规划由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涵盖了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矿产资源开发、旅游等多个领域。这些规划之间应相互衔接,逐步实现多规合一,以确保秦岭生态环境的全面、系统保护。

一、专项规划的内容与重要性

为了全面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各类专项规划应运而生。这些规划不仅涵盖了生态保护的核心领域,还涉及资源利用、开发等项目。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规划,都会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这些专项规划对于保护秦岭的生态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核心保护区的划定

在秦岭范围内,除了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应当划为核心保护区。这些区域包括海拔较高的山地、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这些区域的保护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的划定

除核心保护区外,秦岭范围还划定了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包括海拔较低的山地、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重要的自然公园等。一般保护区则是秦岭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对于不同区域,保护措施和要求也有所不同。

四、产业准入清单制度

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实行产业准入清单制度。省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国家和本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等要求,制定产业准入清单。各级人民应当根据清单要求,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植被保护措施

为了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各级人民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封育保护、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等。还会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自然修复。还制定了针对天然林、天然草场草甸保护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

在封山育林、禁牧区域,我们必须坚守以下行为准则:严禁开垦、采石、采砂、取土等行为。禁止采脂、割漆、剥皮、挖根等一切毁林行为。这里,牛、羊等食草动物的放养也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界桩、围栏和标牌。除此之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行为也一律不得实施。

第二十五条

秦岭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是坚决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但我们在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应该积极推行退耕还林还草,绿化我们的家园。对于已经在禁垦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制定退耕还林还草计划,采取经济补贴、政策激励等措施,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积极参与。已经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土地用途和权属进行变更登记。种植农作物时,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将植树造林纳入重要考核目标,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全民参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都应该根据当地人民的要求,完成义务植树的任务。让我们共同为绿色秦岭贡献力量。

第二十七条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严禁采伐。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但科学研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商品林采伐需严格控制面积,遵守国家有关采伐限额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合理规划,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在秦岭进行建设活动的单位,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秦岭的绿水青山。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将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做好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险情,当地和相关部门将立即采取扑救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启动相应的救援机制。

第三十条

农业农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制定外来物种入侵对秦岭生态环境影响的风险预案,并加强病虫害、有害生物的监测和检疫。一旦发现疫情,将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扩散。对于可能引发疫情的染疫植物,将及时清除,确保秦岭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第三十一条与第三十二条

在秦岭的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规划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编制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的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在秦岭调度水资源、建设水电站等水工程时,要保障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对于已建成或在建的水电站,将根据核心区和重点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治或退出措施,恢复生态。建设和运营的涉河蓄水、拦水工程设施要保证生态基流量,减少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让我们共同守护秦岭的每一滴水。

第三十三条与第三十四条

守护生命之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坚实防线

为确保饮用水的纯净与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由设区的市人民提出,经省人民批准并公布。若涉及跨市水源地,相关市需携手协商,共同守护这一重要区域。

这些被严格保护的水源区域,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设立明显的标志与界桩,以示其重要性。国家及地方供水工程的水源涵养地,以及其他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都需按照国家和本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确保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对于运输污染物的行为,我们必须坚决禁止。不符合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不得进入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尤其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如需通过水源保护区,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依法办理手续,并通知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省人民将协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规划专用线路或改变运输方式,减少水源危害。

我们必须严格执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需根据上级下达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拟定实施方案并报备。排污单位必须确保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关于秦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更是重中之重。生态环境部门需密切监测秦岭的水质状况,一旦发现超标,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治理。对于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相关部门应定期调查、监测和评估,并建立档案。对于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建立繁育基地或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在重要区域和水域建立自然保护区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对于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区条件的地方,将采取划定禁猎(渔、采)区等措施,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在秦岭范围内,任何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都将被禁止。这包括非法猎捕、杀害、采集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其栖息地、使用污染生息环境的农药等行为。相关部门将加强宣传教育,并依法查处非法行为。

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也必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省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的专项规划必须符合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方式、强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我们要确保秦岭的生态环境得到妥善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第四十三条

在核心保护区与重点保护区内,对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以及开山采石行为一律禁止。对于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同样严禁开山采石。已经取得矿业权的企业和现有的采石企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依法引导并限期退出。

第四十四条

各个市、县(市、区)人民,需要基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自身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矿产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对于一般保护区的露天采矿活动,更要进行严格控制和规范。提高矿山环境污染的治理能力。若需在一般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或秦岭主梁以南的一般保护区进行开山采石,必须遵循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以及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十五条

合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和开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措施,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并尽可能减少对水体和生态环境的损害。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对于已建成并采用淘汰工艺、技术和设备的企业,县级以上人民将责令其限期改造、停产或关闭。

第四十六条

资源开发企业需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报送给相应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矿产开发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企业需承担治理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如企业不履行修复责任或修复不符合要求,将依法进行治理,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企业应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用于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十七条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需依法履行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尾矿库进行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的排查治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并对尾矿库的安全终身负责。排放和存储尾矿需符合尾矿库设计要求,并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尾矿库停用后,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闭库,以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县级以上人民及其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尾矿库的监管,组织巡查和隐患排查。对于已解散或关闭、破产的企业尾矿库,由出资人或上级主管单位负责;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指定管理单位负责。还将鼓励和支持尾矿的综合利用,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并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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