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旅游港项目(陕西旅游区)
陕西旅游区探秘
走进秦岭峪口,陕西的户外之旅便正式开启。这里的森林公园虽然需要门票,但如果你只是想找个宁静的地方纳凉、品尝农家饭,那么避开核心景区,深入绿意盎然的乡间小径就足够了。想象一下,一家人或是一群朋友在绿树掩映、溪水潺潺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悠闲的一天,品尝纯朴的农家菜,简直是人间仙境。
陕西旅游集团,自1998年成立以来,早已成为陕西省的一颗璀璨明珠。作为省的直属大型旅游集团企业,它不仅是投资机构和资本运营的重要载体,更是陕西省旅游产业的龙头。该集团拥有完整的“食、住、行、游、购、娱”产业体系,其子公司遍布各地。多次荣获各种荣誉,如“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最具影响力旅游集团”等,足以证明其强大的实力和影响力。
在过去的十年里,陕西旅游集团接待了数以千万计的游客,创造了数十亿元的经营收入。其经营的华清池景区更是享誉全球,被誉为“中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集团还推出了许多其他成功的旅游文化产品,如大型实景历史舞剧《长恨歌》。其西安唐乐宫更是融合了文娱和餐饮,成为陕西旅游的一大亮点。其他如西安宾馆、唐城宾馆等四星级饭店,以及陕西省旅游汽车公司等都为集团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谈及陕西旅游区的丰富多样,临潼区是其中一颗璀璨明珠。这块古老而充满青春活力的土地不仅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还有众多名胜古迹。临潼是西安的东大门,这里的风景名胜众多,吸引了无数游客前来探秘。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行业的佼佼者,一直在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多个项目,包括索道建设、温泉沐浴项目、佛事文化中心等。公司还通过收购、托管等方式寻求新的资源,以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陕西旅游产业的发展,为游客带来更多的旅游选择。
至于陕西旅游区的开放时间,大部分景区如浐灞湿地公园都是早上九点到晚上七点开放。这里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使其成为游客们的热门选择。夜晚七点虽然停止入场,但白天的时光已经足够让人流连忘返。
陕西旅游区以其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吸引着无数游客。无论是纳凉还是品尝美食,无论是探秘古迹还是欣赏自然风光,这里都能满足你的需求。
第一章:引言与总则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突出陕西的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优势,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旅游者的权益
旅游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拒绝强制交易权、要求履行合同权、请求救助保护权、获得赔偿权等人身和财产权益。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现役军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法享受便利和优惠。
第三章:规划与促进
陕西省旅游业的规划与发展需结合本省实际,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应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第四章:资源保护与开发
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陕西省应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防止过度开发,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章:经营与服务
旅游经营者需提供优质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人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第六章:乡村旅游
陕西省应充分利用乡村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提升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文化、生态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第七章:旅游安全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陕西省应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制度,保障旅游者的安全。旅游经营者应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章: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应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
第九章: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附则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对陕西省旅游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做好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旅游产业发展等工作,共同推动陕西省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第三章 旅游者的义务与纠纷解决方式
第十条规定了旅游者的八大义务,包括遵守社会秩序和公德、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尊重当地文化和习俗等。作为旅游者,我们不仅要享受旅游带来的快乐,更要承担起保护旅游环境、尊重当地文化的责任。在旅途中,我们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旅游合同,不损害他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因重大突发事件而采取的旅游限制措施,我们更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旅游秩序。
第十一条则详细列举了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的五种解决途径,包括协商、投诉、仲裁和诉讼等。当我们在旅行中遇到问题时,不必慌张,可以按照这些途径逐一解决。这不仅保障了旅游者的权益,也为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持。
第三章关于规划与促进的内容,强调了旅游发展规划的重要性以及在其中的角色。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并及时公布,以便公众了解。还应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修编规划。
还负责制定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促进旅游业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发展。对于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品牌创建等方面,也给予了大力扶持。为了推动旅游业的发展,还采取措施消除区域间旅游服务障碍,支持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并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打造符合旅游业特色的信贷产品和模式。鼓励和支持省内旅游企业积极申报上市,发行各类债券,直接从资本市场融资。保险机构也应创新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为旅游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各级人民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对于利用荒地、荒坡、荒滩等开发旅游项目的,将通过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提供贴息贷款等措施大力扶持。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打造旅游企业。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应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重点旅游乡(镇)和旅游资源富集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供水、排水(污)、供电、通讯网络等与旅游相关的设施。在区域开发、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也应兼顾景观效果、旅游功能及相关设施建设。
还应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项目,打造便捷的交通服务。交通部门应将游客运输纳入公共交通系统,合理布局旅游交通线路和服务设施,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在审批旅游线路、客运企业和汽车指标投放时,应充分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省人民需制定并实施本省旅游形象推广战略,统筹组织推广本省的整体旅游形象。各级市也要统筹组织当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并加强相关机构和网络的建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旅游宣传促销的专业化和市场化,建立多语种的旅游推广网站,加强陕西旅游形象的宣传。
还应完善旅游信息统计、发布及假日旅游预报系统,提供准确的旅游市场信息服务。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提升服务水平。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综合性的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共享和实时更新。该平台应具备宣传促销、咨询、投诉、安全等功能,向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
在人才方面,应编制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建立完善的人才评价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旅游经营管理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在资源保护与开发方面,旅游资源开发应坚持依法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普查、评估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建立数据库,协调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项目及配套设施,应符合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在重点旅游镇、村的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中,我们应当强调文化特色,统筹规划旅游功能,确保建筑规模和风格与周围景观和谐相融。对于自然资源和文物、宗教等人文资源的旅游利用,我们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
在开发旅游项目时,我们应积极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特别是在利用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山地、水域、湿地等自然资源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于文物古迹、历史名胜等人文资源的利用,我们应保持其历史风貌,避免擅自改建、迁移、拆除。
我们鼓励使用新能源、新材料,推动绿色环保企业的创建,开发生态旅游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旅游景区内进行非法活动,如采石、开矿、挖沙、取土等,不得建设损害生态环境、破坏旅游资源的项目。在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中,废弃物的处理处置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
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的转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进行。为推动旅游商品的发展,县级以上人民应采取措施,鼓励开发具有观赏性、艺术性、文化性、实用性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
在旅游业的地方标准制定上,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法组织制定,推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动旅游设施建设和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对于旅行社的经营与服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出租转让许可证、虚假宣传等行为。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应尊重当地文化和生态环境,遵守法律法规,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旅游服务的质量监管,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繁荣发展。旅行社营业操作规范
旅行社在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要求导游垫付任何费用或向导游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这是确保旅游服务质量的基石。
第三十九条明确指出,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应推荐使用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若旅行社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服务,必须得到旅游者的书面同意。这体现了对旅游者的权益保护和对服务规范的尊重。
对于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第四十条详细规定,必须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旅行社的各项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等。发布的旅游经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这是对网络时代旅游服务的透明化要求。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社及景区周边经营者需遵守多项规定。如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商品和服务需明码标价,不得使用欺骗性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这些规定确保了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旅游客运经营,第四十二条强调,必须取得相关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旅游客运车辆需按照约定的旅游线路和标准提供运输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
旅行社在选择客运车辆、船舶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游企业和已办理法定强制保险的车辆、船舶。旅游客运经营者还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保障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
在景区接待方面,开放景区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安全设施及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核定的最大承载量,且应当公布价格和服务项目,对特定人群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
鼓励旅游景区通过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管理公司进行运营,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对旅游经营者的营销计划和等经营信息以及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披露。
宾馆饭店用水、用电和用气价格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价格政策,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第五十一条规定,旅游经营者需按规定向相关行政部门递交旅游业务统计及财务报表等资料,以便管理部门全面掌握行业发展状况。这些资料将得到严格的保密处理,以保护旅游经营者的商业机密。
第五十二条指出,为旅游者提供各类服务的经营者,如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接下来,我们走进第六章——乡村旅游。各级地方要以区域旅游品牌建设、线路整合、设施完善为重点,编制并实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推动乡村旅游有序健康发展。在县、乡的努力下,乡村旅游被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局中,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为乡村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也注重环境卫生建设,加强病媒生物防治,改善乡村旅游地的环境卫生状况。
对于具有丰富旅游资源的贫困地区和传统村落,各级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助力其发展旅游业。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手制定并推行乡村旅游规范标准和等级评定体系,鼓励开发多种乡村旅游项目,推动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提高经营管理服务水平。
乡村居民从事乡村旅游经营活动的,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必要的经营许可证,并配备消防设施。乡村旅游经营者不得在危险地带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需接受和街道办事处的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定,以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章旅游安全中,各级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旅游经营者需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特殊旅游项目和设备的运营需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测。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需及时救助并报告相关部门。和有关部门将依法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救援。
第六十五条:旅游经营者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事先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那些涉及人身安全的旅游活动,经营者更应明确告知可能的危险,并提出相应的身体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
第六十七条:对于在没有道路通行或旅游景区规定路线以外的地区开展的高风险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需向参与者作出详细的风险提示,并需提前向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如活动地点和路线涉及特殊保护区,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九条: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如民族宗教、公安等,将依法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并查处任何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将建立健全的旅游综合执法体制,以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第七十条:将设立专门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方便游客进行投诉。该机构将及时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的投诉,并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对于确实需要移交的投诉,相关部门将积极处理,避免相互推诿。对于能够当场处理的投诉,应当场解决;对于复杂的投诉,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
第七十一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旅行社、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需出示合法证件,并确保对检查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十二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内部收费项目将实行定价或指导价。如这些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价格部门将相应调整价格。在调整门票价格时,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提前公布价格调整信息。价格部门还将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第八十五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人罚款超过五千元或对单位罚款超过十万元的,应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八十六条 若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其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 任何违反本条例规定并构成犯罪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 若当事人对有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感到不满,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6年4月1日起生效。1998年8月2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将废止。
陕西旅游区探索之旅
刚刚从那边回来的我,对于西安有着丰富的发言权。我已经和不同的人去过三次西安,每次的体验都独一无二。
第一次,父母带我参加当地团,价格虽低但行程紧凑,导游还带我们进了购物店,游玩体验并不愉快。
第二次,和闺蜜自由行,虽然自由却繁琐,需要自己提前准备一切。其中,大雁塔的交通经历让我印象深刻,原本谈好的价格最后翻了五倍。如果打算自由行,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次旅行则是我最开心的一次。我们自行订好机票,联系当地旅行社的晓果安排行程。他为我们规划了六天的行程,包括住宿、导游、门票和交通等。我们还能享受一天的自由活动。他为我们安排的房间都是星级酒店,既省心又划算。最重要的是,省去了我们找攻略的麻烦。如果你是首次去西安旅游,请个专业的导游真的很有帮助。我们这次选择的晓果就是网上备受好评的导游。他的服务周到热情,为我们安排了舒适的住宿和愉快的行程。他们还为游客提供免费定制行程的服务。只需告诉他们的需求和游玩时间,他们就能为你规划出合理的路线。无需再为找攻略而烦恼!再次感谢晓果的热情服务和周到安排!他们的专业让人信赖!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服务获得了同行团友的一致好评!他们对西安当地的人文资源和旅游市场动态都有深入了解能够提供更精准的服务。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贴心服务确实给我们带来了愉快的旅行体验。在此推荐给大家!如果对西安旅游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定制行程请直接联系晓果咨询和规划线路吧!他们一定会给你最好的建议和安排!除此之外陕西旅游区还有很多值得一游的地方比如著名的儿童甩纸等有趣的活动等待你的发现!总的来说陕西是一个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都有很多值得一游的地方!至于陕西旅游区的数量是否少则需要结合具体的旅游资源和市场需求进行评估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至于西安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则主要包括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率低旅游产品结构单一缺乏多样化和旅游物品开发落后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产品的创新以满足游客的需求和提升旅游业的收入!陕西旅游区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壮丽的自然风光吸引着无数游客。在西安的各个旅游点,出售的旅游商品虽然以仿制兵马俑、青铜复制品、玉器、瓷器等工艺品为主,但往往存在产品雷同、地方特色不突出的问题,或者制作工艺较为粗放,缺乏有特色的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的工艺品和纪念品,因此游客的购买兴趣不大,创收能力也相对落后。
陕西的旅游资源却异常丰富。以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为例,作为秦始皇嬴政陵园中的一处大型从葬坑,这里建立的博物馆是中国最大的古代军事博物馆,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参观。除此之外,陕西还有华清池景区、华山、金丝峡景区以及宝鸡太白山景区等著名景点。
华清池景区背山面渭,依托骊峰山势而建,规模宏大,建筑壮丽。而华山则作为中国著名的五岳之一,中华文明的发祥地,被誉为“奇险天下第一山”。金丝峡景区则以其多处垂直陡峭的山峰和幽深的大峡谷吸引着游客。宝鸡太白山景区则以森林景观为主体,苍山奇峰、清溪碧潭以及文物古迹相互交织,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尽管陕西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在管理方面却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人文旅游资源所属行政管理部门不同,不同部门分割管理,没有形成一个合力,导致人文旅游资源分属省、市、区三级,涉及文物、园林、建设、宗教、文化艺术等多个相关部门。这种条块分割的旅游市场与当前大合作、大效益的管理经营理念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制约了陕西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旅游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优势,是陕西旅游市场发展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