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奇人奇事 2025-04-09 09:06www.kangaizheng.com奇闻异事
近期,关于潼关肉夹馍商标一事在各地闹得沸沸扬扬。一些商户,如售卖“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多年的店家,纷纷收到法院传票,声称他们的招牌涉嫌侵权。面对这样的局面,人们不禁要问: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那么,为何协会无权收取所谓的加盟费呢?为此,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常识。
潼关肉夹馍作为一道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其商标受到广泛关注。针对此事,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表示,商标注册人并无权向商户收取费用。而那些声称要捍卫权利的社会团体,要么被勒令暂停注册,要么需公开道歉。究竟协会是否有权要求商户支付加盟费呢?这引起了广大商户和消费者的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为我们进行了解答。他指出,在商标纠纷中,如果商标是普通商标,则不应由协会代表收取所谓的“会费”。就“潼关肉夹馍”而言,这一商标属于集体商标,其注册归属于一个特定的协会。协会必须在商标法的框架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行事。既然是集体商标,就应在集体成员内部使用,而不是在集体外部使用。协会无权许可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使用这一商标,更无权收取加盟费。
在潼关地区的商家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一地名并不应被禁止,因为这是地方特色的体现。协会的行为引起了广大商户和消费者的质疑和争议。面对这一情况,我们应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使用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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