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去妻理由五花八门 哪一种让人啼笑皆非?

考古学 2025-04-04 05:33www.kangaizheng.com考古发现

在古代,离婚被称为“去妻”。据《家语》记载,古代社会有明确的“七出三不出”的规定,用以界定在何种情况下丈夫可以离婚。这“七出”包括不顺从父母、无子嗣、行为不检、嫉妒成性、身患恶疾、多言多语和盗窃行为。可见,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远远不如今天,而古代“去妻”的理由,有时也令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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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看看一些古代人去妻的理由。在《汉书》中,金赏因岳父有谋反之意,为了保全自己的官禄和生命,而选择去妻。如果因为怕被牵连而去妻,那还勉强可以理解,但接下来的例子就让人大跌眼镜了。

王吉的例子更是荒唐至极。只因妻子摘了邻居一颗枣子给王吉吃,王吉就选择了抛弃妻子。而在另一部古籍中记载的鲍永,因为妻子在母亲面前叱责狗,就毅然决然地去妻。这样的理由,在现代人看来实在是无法理解和接受。

《后汉书》中的李充,因为妻子私下提出财产分割的要求,就被驱逐出了家门。而崔颢这个才子,因为对妻子稍有不满就选择去妻,可见其德行轻薄。他虽以一首《黄鹤楼》名扬天下,但他的品行却让人大跌眼镜。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集》中记载的一个故事,一个妇女给在田里耕作的丈夫送饭,途中遇到饥饿的父亲,就把饭菜给了父亲。她的丈夫竟然因此要“去妻”。幸好白居易明断,认为妻子顺夫和孝亲都是重要的,丈夫的行为并不合理。

古代社会非常注重社会关系的稳定,因此离婚并不被提倡,离婚率也远远低于现代。这些“去妻”的理由却让人匪夷所思。在今天看来,这些理由都显得极其荒谬和不公。虽然古代社会有其独特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但这些去妻的理由仍然让人不禁感叹古代妇女地位的低下和古代社会对女性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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