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骑车女子不慎被行人撞倒身亡

奇人奇事 2017-04-29 17:13www.kangaizheng.com奇闻异事
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不寻常的行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黄静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自首并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且事发偶然、其主观恶性不大,被免予刑事处罚。

  只有机动车才会构成交通肇事,行人一定是弱势群体?非也!行人也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江西女大学生黄静(化名)毕业前夕来到广东东莞找工作期间,横穿马路期间突然折返,撞倒一辆路过的电动车,致使骑车女子受伤身亡。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不寻常的行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黄静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自首并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且事发偶然、其主观恶性不大,被免予刑事处罚。

东莞骑车女子不慎被行人撞倒身亡

  2014年11月,江西一所大学的大四毕业生黄静到东莞市虎门镇找工作。当月27日11时许,黄静步行经过虎门镇人民南路执信公园路段时,贪图方便,直接横穿马路中途又突然折返。这时,30多岁的市民游女士骑电动自行车经过,黄静毫无预兆的折回让她躲避不及,双方发生碰撞。黄静和游女士均倒地受伤。随后,救护车赶到现场,将游女士送往医院。黄静在案发现场等候交警到来,当天,黄静被交警部门传唤到案,并被刑事拘留。

  意外的是,经过抢救游女士不幸离世。经鉴定,游女士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损伤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黄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游女士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东莞骑车女子不慎被行人撞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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