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茂坪烧尸案,涉案者竟是一群少年
秀茂坪烧尸案是香港最为轰动的童党案件。秀茂坪烧尸案中十多名少年虐打受害人至死,仍不知悔意。发生在1997年5月14日。年仅16岁、花名阿鸡的陆志伟成为一班冷血童党虐打的对像;势孤力弱的他任由宰割,求助无援。经过三小时惨无人道的对待之后,于翌日黎明前结束他短暂的生命,其后尸体更被烧毁,弃于垃圾房。涉案的凶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齿冷的是他们犯案时全都不足十八岁!香港的童党问题一时间广受关注。
秀茂坪烧尸案
秀茂坪烧尸案少年的成长
十四个杀人少年,还是小孩时,就住在号称“红番区”的秀茂坪邨。
这里是各字头黑帮必争之地,并非来抢夺什么油水,而是在此招兵买马,吸收少年新血。
邨内“兵源”也的确不缺。由于该区多是穷苦人家,又没有什么娱乐场所,青少年好勇斗狠,自然成为黑帮大哥招募的目标。
浓厚的黑帮文化,便这样笼罩著区内的青少年。
眉清目秀、生得有点像女孩子的黄金宝(凶手之一,绰号“薄log”),就在这种环境下长大。
他生于港、泰结合的家庭,爸爸是低下劳工,没能力娶香港女子,就找了无甚知识的泰国女子为妻。
这类家庭在区内还有不少,由于背景相近,他与同类家庭的孩子,就形成一个“小社群”。
金宝的小学时代在黄族宗亲教会小学度过,班内亦有不少同邨小孩,案中多名被告,如周俊、许智伟、许智勇兄弟及陈肯构就是在校内认识的。
“他们玩在一起,是因为许氏兄弟的妈妈和陈肯构的妈妈,都是来香港当佣人的泰国人。大家是同乡,所以好放心。”一名街坊说。
黄金宝的父亲是三行工人,母亲则在酒楼当夜班清洁工人,家中有姐姐和弟弟。黄母是家中的掌权人,但由于工作忙及语言不通,不了解子女,只对子女打打骂骂。金宝虽然不爱家,但小学时因不准随便上街,所以与红番区内的坏分子仍未沾上边。
但当升上区内的何明华会督职业训练学校中学时,情况即逆转。
“他和几个同学升上去中学后,就经常被邨内的童党打,街头碰见他们就往街尾走,有时走不掉也都不敢还手。”一名知情的办案探员说。
这几个常受虐的少年,终于想到要团结起来。
“只有大帮人一起齐玩,才不会被人打。”金宝被扣留期间向人表示。
中三时,与他谙熟的许智伟辍了学,就跟一名叫“三叔”的亲戚去当清洁工人,月薪也有七、八千,开始成为他们一班人的“大哥”。
许智伟不但与邨内童党熟悉了,还由于有些胆识,被一名新义安(香港黑社会团伙)小头目周龙招纳为门生。 “他(智伟)爸爸妈妈说,至少他们知道周龙是谁,知道他认识不少人,跟了周龙,他们至少不会被别人欺负,所以都没有制止。”一名知情的街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