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重农抑商是真的吗 事实证明商鞅被人误解了千年

历史文化 2022-06-19 05:29www.kangaizheng.com历史人物

  今天奇闻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秦国,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公,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今人在研究先秦史时,总是习惯性地将《商君书垦令》当作商鞅一派“重农抑商”的佐证。实际上,这种理解是比较片面的,毕竟《商君书垦令》收录的内容比较广泛,对商业的抑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今天我们就来剖析一下《商君书垦令》中的论述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

  ......”

  在探讨这个话题之前,笔者有必要先为大家介绍一下东周战国的时代背景,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脱离了时代背景的任何真理都是苍白的。

  战国是晚期,整个社会的运转仍依托于农业。虽然,当时已经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商人、手工业者,但他们不论是规模还是创造的经济价值都远比不上农民。

  那么,战国时期的商人主要靠经营哪些商品牟利呢?

  种类比较少,仅有粮食、盐铁、生活用品及珍珠、玉石。由此可见,当时的商品经济是非常低迷的。在商人经营的所有商品中,粮食无疑是最重要的。以当时的农业生产力,除了蜀、越、楚三地有实力种出产量较高的水稻,其它地区的农业仍以小麦、小米和黄米为主。

  若是用“亩产”来换算当时的生产力,那当时每亩地的产量还不到十公斤。很多不了解古代度量衡的朋友会误解“斗”这个计量单位,认为粟米“亩产一斗”的产量很高。殊不知,一斗折合成现在的度量衡也仅有12.5市斤。

  低产量意味着什么呢?

  时人不得不在农业上投入大量生产力,让老百姓吃饱饭是东周列国最先考虑的现实问题。即便是扩土开疆、保卫家园,也离不开粮食的供应。想要在东周时代的中原大地站住脚,不但要有充足的人力,还要有充足的粮食储备。

  如果,大家能理解这一时代背景,便会发现《商君书垦令》的论述其实是非常有道理的。《商君书垦令》非但不像某些国学家评论的那么苛刻,反倒十分符合当时的时代发展。《商君书垦令》里列举了对农业发展有危害的种种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这样做的本质是什么呢?

  还不是富国强民,让大秦长治久安嘛。

  《商君书垦令》里列举了一些官僚制度对农耕的影响。吏治越高效,留给老百姓耕种的时间就越充裕。没有官僚阶级(阶级)对农民的二次盘剥,农民的利益就能得到保证。商鞅的这套理论,是从根本上掐断士大夫阶层对百姓耕种的不良影响。

  如果说,《商君书垦令》对吏治清明提出的要求提高了农民对耕种的积极性,那么,由《垦令》引申出的一系列法令就是对农民利益在法治层面上的保护了。《商君书垦令》规定,征税标准要依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制定,不能一概而论。

  而且,制定的征税标准一定要明确无误,这样就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官吏从中克扣的可能性。,国家制定了准确的征税标准,官吏就无法恶意加征。这样做的好处是非常多的,起码农民对国家的归属感更强,国家的公信力更高。

  除此之外,商鞅还凭借《商君书垦令》优化了功勋制度,减少爵位对农耕的影响。我们知道,秦国自商鞅之后开始实行军功制,老百姓只要上阵杀敌就能凭借荣誉获得对应的爵位和奖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不少学问高、名声响亮的所谓人才,他们无需上阵杀敌,仅需凭借卖弄学问或投国君所好就能获得极高的地位和身家。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无疑是相当不公平的。

  所以,商鞅一派指出,若想通过非军功的渠道获得爵位,那就必须纳足够数量的粮食,为国家做出实际贡献。这样,国家既能获益,又不会减少民众对耕种的积极性。对此,还有一篇较为深入的《农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看(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在先秦时期军功并不是获勋的唯一途径)。

  在此基础上,商鞅又规定了商人不得以私人名义买卖粮食,禁止商人囤积粮食牟利,保护农民的耕种成果。许多历史爱好者将这些针对商人的限制作为商鞅重农抑商的证据,其实,这是并不严谨的。商鞅所提出的这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保护农耕,而不是针对某个阶层。

  所以,若偏要说商鞅重农抑商,那么,前文中的一系列举措岂不可以视作重农抑士大夫、重农抑人才?

  参考资料

  【《商君书垦令》、《中国古代的商业政策,重农抑商政策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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