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婚嫁政策,在古代多少岁算剩女?

考古学 2022-06-18 16:45www.kangaizheng.com考古发现

  “剩女”已经是很常见的词了,大多人都知道它的意思,它是指已经过了社会一般所认为的适婚年龄,仍然未结婚的女性,广义上是指27岁以上的单身女性。

  “剩女”往往会受到家人的逼婚,还有来自恋爱朋友的秀恩爱“打击”,一到逢年过节最怕的就是家中老辈的唠叨“找对象了没呀?这么大了赶紧找啊!”防不胜防。如果生活在古代,又是怎样一番境遇呢?

  古代早婚

  一个王朝是否强大兴盛,人口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人多就意味着更多的后勤实力和战争资本。

  由于古代战乱较多,使得本来就不多的人口变的更少,而且瘟疫流行,也造成大规模人口消失。古代人的寿命相对较短,各方面条件都很落后,医学也不发达,很多在现在可以轻易治好的病,在古代会夺去人的性命。

  在古代,人口就是生产力,只有广大的人口基础才能够抵御强敌,发展经济。控制人口变成了最重要的事,在当时控制人口最好的办法就是结婚。人口多就意味着可以开垦更多的土地。

  统治者为增殖人口,多征赋算,会下令民间早婚。,民间从增添家庭劳力、保证财产后继有人等因素考虑,也普遍实行早婚。

  迟迟不结婚那可是违法犯罪,最严重的甚至可能把牢底坐穿。

  古时女子出嫁一般在13~20岁之间

  当代的法定婚龄为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

  古代法定婚龄不一

  《周礼.地官.媒氏》规定“男不超过三十而娶,女不超过二十而嫁。”

  据不完全统计,历代婚龄如下

  战国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令男二十,女十七。

  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宋《家礼》男十六,女十四。

  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要罚款!

  《汉书·惠帝纪》记载,公元前189年,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每年将被罚款“五算”。

  要处罚!

  勾践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意思就是说,女子到了17岁、男子20岁,还不结婚,就要处罚父母了.....

  不仅强制早婚,也鼓励生育

  据《国语·越语》所记当时对孕妇实行“公费医疗保险”,女人生产时通知政府,大夫很快便会赶到家里助产。如果生的是男子,奖励两壶好酒,一条狗;如果生的是女子,奖品是两壶好酒,一头;如果是双胞胎,政府安排免费保姆;如果是三胞胎,政府安排免费奶妈。

  要连坐!

  《宋书·周朗传》记载

  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时期,如果女子适龄还不出嫁,家人要一起坐牢....

  直接安排!

  《·武帝纪》记载,在公元273年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就是说,女子到了17岁,还没有嫁人,地方官府有权利为她指配丈夫,二选择的人选,往往是给要戌边的壮年....

  为了催婚,古人也是!现在的我们是幸运的,不必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以自由挑选自己的未来的另一半,这样一想是不是觉得幸福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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